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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保健酒消费税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20345_再问保健酒消费税
咨询时间:2006-8-2511:44:47咨询人:咨询方式:网络咨询
咨询内容:我单位生产的保健药酒是由市卫生局批准的药酒生产卫生许可证,以白酒加入酒精浸泡的大量中药材配制而成,请问可以按“其他酒”征10%的税率吗?
答复内容:您好,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药酒应是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有相应的批准文书,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炮制或配制的酒,应比照酒中的“其它酒”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批准文书,确定适用税率。
答复时间:2006-8-2917:23:00答复单位: 洛阳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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