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税辅导 | 涉税会计 | 税收优惠 | 税务策划 | 纳税辅导 | 企业实务 | 办税指南 | 财税咨询 | 工商审计 | 财务会计 | 财税考试 | 论坛
logo

建筑营业税问题

时间:2008-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留言时间: 2008-4-1916:16:00  留言标题: 建筑营业税问题 留言内容: 如一家企业盖厂房,由该企业提供材料,由建筑公司承建,请问老师:材料这部分的建筑营业税应由谁去交,如果这家企业性质是房地产,又该由谁去交? 回复时间: 2008-4-22 回复内容: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因此,企业提供材料,建筑公司承建,建筑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计税营业额应包括材料的价款,如果这家企业性质是房地产,纳税也一样。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营业税
下一篇:营业税价外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