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通过7711问题,是否是承租方付了租金的就不能代交房产税?或承租方交了房租,又交房产税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房产税不予扣除.房产税有关政策在
时间:2008-05-02 来源: 作者: 【字体:留言时间: 2008-4-2910:13:00 中 国 投资 www.chivt.com
留言标题: 接7711 中 国投资 www.chivt.com
留言内容:
你好,通过7711问题,是否是承租方付了租金的就不能代交房产税?或承租方交了房租,又交房产税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房产税不予扣除.
房产税有关政策在租金及房产税上好像没有如此明确租金及房产税不能一起由承租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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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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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2)《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3)根据财税地[1986]8号文件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如果对方收取租金,出租方(产权所有人)是法定纳税义务人,税费应该由出租方承担,贵公司为其承担的税费,实际是对方取得的租金收入的一部分,正确的做法是:将租金还原为税前收入开具发票,出租方交纳税费后取得的收入不变,贵公司根据发票金额入帐,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发票金额不包括房产税,贵公司交纳的房产税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无租使用对方的房产,或者大股东不在房产所在地,贵公司是房产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房产税应该由贵公司承担,实际交纳的房产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中国投 资 www.chiv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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